无醛板材的介绍
时间:2022/4/26 16:06:48来源:浏览次:2560

  无醛板材,即无醛人造板,是以木材或非木质植物纤维材料为主要原料,应用无醛胶粘剂或胶黏剂,不添加其他含甲醛的添加剂,符合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团体标准[2](T/cn fpia 3002-2018)(以下简称本标准)的指标限制要求而生产的一种人造板。从芯材到饰面不含含甲醛添加剂的板材可以称为无甲醛板材。

  以无甲醛人造板为基材进行二次加工和后续加工,其他材料在加工过程中不添加含甲醛的添加剂,符合本标准指标限量要求的人造板产品称为无甲醛添加人造板产品,简称无甲醛人造板产品。

  无醛板材基本要求

  产品的外观质量、规格、尺寸和物理机械性能应当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。

  1.无甲醛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要求

    无醛板材人造板甲醛释放量限值为0.03 mg/m。

  2.无醛人造板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量要求

  无醛人造板的总挥发性有机物(TVOC)释放速率应符合HJ571-2010第5.3.1条的要求,即释放速率不应超过0.50mg/(m·h)(72h)。无醛人造板产品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的要求

  油漆涂饰的无甲醛人造板产品的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应符合GB 18584(室内装饰材料用木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)的要求,即符合规定的限量要求。

  无醛板材产品质量检验

  产品的外观质量、规格、尺寸和物理机械性能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确定。

  1.无甲醛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测试

  无醛板材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按GB 18580O(E0环保标准)测定。

  注:企业可采用气体分析法、干燥器法或穿孔萃取法进行生产控制,应建立它们与1m气候箱法的相关性。

  2.无醛人造板产品中挥发性有机物总量的检测

  无醛人造板产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)的测定按HJ571-2010规定的方法进行。

  3.无醛人造板产品中可溶性重金属的检测

  漆面无醛人造板产品的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应按照GB18584(室内装饰材料和木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)规定的方法测定。